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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原则通过《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
     
2010年2月11日 【 】 浏览次数: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月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规定了作品登记制度,明确了著作权质押登记部门。会议决定,该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同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人民大会堂主持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月24日-26日在北京举行。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重要任务是为即将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做准备工作。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继续审议国防动员法草案、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著作权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等。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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