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2008年7月31日 【字体:大 中 小】 浏览次数:次 |
 |
|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总政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全国各音像、电子出版单位:
因北京奥运会期间,邮局和快递公司对包裹快递的寄送有特殊要求,为不增加出版单位的工作难度,经研究,决定自2008年8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暂停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样本的缴送。暂停期满后请各出版单位在10月份开始正常缴送样本,并将没有缴送的样本及时补送(或邮寄)新闻出版总署样本征集办公室、中国版本图书馆及国家图书馆。
特此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
二○○八年七月三十日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