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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四川两省新闻出版局严肃查处有关我护航舰队虚假新闻
2009年4月14日  【字体: 】   浏览次数:

今年2月,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新闻出版局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的要求,对刊登和提供我护航编队将不明跟踪潜艇逼出水面虚假新闻的《青岛早报》、《华西都市报》及相关责任人做出严肃处理。

20091月,《华西都市报》、《青岛早报》连续刊登 “我海军逼出某国潜艇”等关于我舰艇编队索马里护航情况的稿件属虚假新闻。《青岛早报》所刊登稿件系从《华西都市报》购买。我海军首次远征护航的消息宣布后,与《华西都市报》有长期合作关系的自由撰稿人童其志从互联网下载资料并随意编造成“新闻”提供给《华西都市报》。《华西都市报》和《青岛早报》在审稿时把关不严,都没有认真核查童其志身份,也未按照《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军事新闻宣传管理的通知》等国家法规规章中有关军事新闻发表的规定严格把关,致使虚假报道见报。这些稿件经网络、报纸等媒体转载、改编后,在国内外造成了严重的不良社会后果,国外媒体大肆炒作,对我国家和军队声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也干扰了我编队护航行动。

对于以上虚假报道,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山东省新闻出版局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要求,对相关媒体和责任人做出处理。

210220,《华西都市报》先后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如下处理:在报纸上公开更正并向读者致歉(已于211刊登);责成总编辑做出深刻检讨,罚款2000元;责令分管副总编做出深刻检讨,停职检查二个月,罚款2000元;对特稿部主任停职检查二个月、罚款3000元;责任编辑审稿不严,停职检查三个月、罚款3000元;对特稿部内勤责任人员予以辞退;对特稿作者童其志停发稿费,今后不再使用其稿件。220,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对《华西都市报》进一步做出如下处理:给予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责成四川日报报业集团对其进行一个月内部整顿;在全省内部通报批评。

220,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对《青岛早报》做出如下处理:给予警告、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责令立即公开更正,消除影响;责成青岛日报报业集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求该报编辑部做深刻检查;责成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内部整改;在全省内部通报批评。

                       信息来源:新闻报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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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  新闻报刊司